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简章

2021-01-07 10:56:32

因工作需要,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派至青岛法院12368平台从事相关辅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为拔打诉讼热线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按规定信息查询服务,包含:查询案件受理情况、承办法官、案件进程等依法可予公开的信息。

2、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常见法律问题咨询库,提供基础法律咨询服务:各级法院案件管辖规定、立案条件等常见法律问题。

3、对前来诉讼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引导其至立案窗口或自助区办理。

4、对前来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引导其到指定区域,或联系有关人员当面、电话、其它形式接访。

5、对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当场给予解答或联系其他人员专门解答。

6、对前来递交材料、办事的当事人、律师或代理人,安排其投放至相应信箱、文件转递柜,或联系相关人员等。

7、熟练操作工作区域内电子设备,定时开关机,如有故障及时报修。

8、协助服务单位处理其他交办的事项。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六个月及以上的,年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法院内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解答问题简练、专业、到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身高165cm以上,男身高173cm以上,身材匀称,普通话标准,声音深厚有力(男)或优美动听(女);热情大方,有亲和力;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5、对电子产品接受能力强,能熟练掌握导诉或查询等智能化设备。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9)其他不适于从事此项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 01月 07日——2021年 01 月15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2097801775@qq.com 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携带的材料

1、携带打印好的《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 张。

2、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3、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微信关注“青岛公安”公众号在线申请)

   4、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 01月1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商务楼B栋(青岛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212室 。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永久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精神面貌、形象气质、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照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面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地点由公司统一安排(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审(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合格分数线以下不予递补)

三、聘用及有关待遇

1.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驻青岛法院工作。

2.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由派驻单位会同招聘公司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考核标准由派驻单位会同招聘公司共同协商制定。

4.按照国家、青岛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根据工作量核定工资。

四、其他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进入面试、体检、政审的,取消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为满足招聘需求,面试成绩一年有效。如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未进入到体检和政审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政审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以及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递补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和政审人选。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0930372、0532-82717111 (工作日8:30-17:30)

本《简章》所涉内容,最终解释权由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附件1. 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青岛人才在线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1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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